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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阿尔及利亚
  类型:真人
  时间:2025-06-20 05:23:18
剧情简介

答: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的,首次办理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证明(含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此次政策是公积金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重要体现,也体现了上海公积金部门的较大支持力度。虽然其本身不直接带来上海购房市场的交易,但对于长三角一体化下的购房需求提振和成本降低具有积极的作用。这也要求各地在今年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中,可以学习上海模式,积极在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中优化公积金异地使用的政策。

XVIDEOS中文版视频5月3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推动落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市公积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细则,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

答: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偿还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主贷人应当授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贷款及还款信息,可在申请提取前预授权,进入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服务—信息查询授权”菜单中填报预授权信息。也可申请提取同时授权,进入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根据页面提示确认授权信息。

答: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凭证及相应婚姻关系证明、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根据《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首次办理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答:采用“先还后提”方式办理。偿还贷款后,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业务办理材料申请提取。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3.申请人已办理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同时办理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可能导致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因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请在申请时关注账户余额。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询上海公积金官网(网址:www.shgjj.com)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

答:支持的贷款范围包含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性购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部分。上述贷款自2024年6月1日起发生的还贷可以办理提取。

(一)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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